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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二手车交易服务的意义,优化二手车交易服务

tamoadmin 2024-07-30 人已围观

简介1.二手车交易规范内容是什么前几天,一位车商朋友去全国最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即著名的“花乡二手车市场”),咨询进驻事宜。奇怪的是,在自己满足迁入条件的情况下,这位车商朋友还是被告知目前市场“只能出不能进”,看起来目前想在花乡开一家线下二手车店是不太可能的事了。其实,实际情况远不止是限制车商进驻。早在2011年年初,北京市人大代表、新发地公司董事长张玉玺就将一份《关于北京市

1.二手车交易规范内容是什么

优化二手车交易服务的意义,优化二手车交易服务

前几天,一位车商朋友去全国最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即著名的“花乡二手车市场”),咨询进驻事宜。奇怪的是,在自己满足迁入条件的情况下,这位车商朋友还是被告知目前市场“只能出不能进”,看起来目前想在花乡开一家线下二手车店是不太可能的事了。

其实,实际情况远不止是限制车商进驻。

早在2011年年初,北京市人大代表、新发地公司董事长张玉玺就将一份《关于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搬迁的建议》带到大会上;而在后来连续两年的北京市人大会上,都有代表提出相关建议。

早在2018年,市商务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就已启动旧车市场搬迁选址工作,祥龙公司专门成立了旧车市场搬迁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制订布局调整方案和搬迁后原址综合利用方案,但搬迁工作迟迟没有进展。

近日,有市民通过北京市民诉求受理平台12345询问关于花乡二手车市场的迁址问题。对此,官方回应表示:“目前正在与市有关部门和相关区县进行选址,待确定新址后,才可确定市场具体搬迁时间。”

来自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可以看到,花乡二手车市场迁址问题不仅被二手车行业的从业者们关注着,不少市民也在试图了解相关工作进度。

那么,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关注着花乡二手车市场的迁址问题?

1

全国最大二手车交易市场被下“逐客令”

北京旧车市场(花乡二手车市场)正门

随着相关部门将花乡二手车市场的迁址工作提上日程,行业里关于此事一时间众说纷纭。

甚至有人将它定义为一件“黑天鹅”。认为就连全国最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都面临疏解,必然是因为其背后的整个二手车行业出现了问题才导致这样的结果。

其实,相关部门会对花乡二手车市场下“逐客令”,并不是针对整个二手车行业。有关部门之所以疏解市场,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01

市场用地对当地居民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如果说花乡是二手车车商的天堂,那么它同样也是周边居民的地狱。一直以来,不少居民都反映花乡二手车市场带来的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问题。其中,市场人员占道经营、商户车流与社会车辆交叠等情况,往往会造成严重的交通拥堵;而随地洗车等行为,也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

02

市场定位与丰台区经济发展要求不符

北京新总规将丰台区从“城市功能拓展区”调整为“中心城区”,代表着丰台区在发展要求上要贯彻“上台阶”的中心思想。因此,疏解非首都功能成了当务之急。而花乡二手车市场本身就不具备首都功能,因此也名列待疏解的范围内。

综合以上两点原因,花乡二手车市场的迁址其实是一系列长期存在的连带问题集中爆发,以及丰台区的市区功能定位调整导致的必然结果。

虽然迁址的消息一直没断过,但由于相关部门一直以来都没有实质性的动作,所以人们依然处于观望状态。而最近各官媒的表态相较于以前来说更加明晰,导致不少车圈“吃瓜群众”开始紧张起来,这点从花乡二手车市场不再接受商家进驻的现象就能体现出来。

2

曾经的二手车交易实体经济主力军

需要放下“姿态”反省自身问题

花乡二手车市场中的商铺

迁址箭在弦上,随时都会一触即发。而车商们显然是受政策影响最大的一批人。现在去花乡就能发现,虽然大部分车商还是在正常营业,但已经陆续有店铺搬空。

其实,花乡二手车市场的疏散也许并不是偶然现象。除了政策的影响,以花乡为例的线下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缺陷也在某种程度上催化了疏散的发生。

一般来说,线下二手车交易市场存在以下几个缺陷:

01

缺乏规范统一的管理

前文提到了不少居民反映的由于市场混乱带来的负面影响,其根本原因是市场缺乏规范统一的管理——

于是就导致了车商占道经营、不按标准排放污水造成环境污染等情况。经年累月,让人给二手车交易市场,甚至是整个二手车行业贴上了“脏乱差”的标签。

02

服务欠缺

二手车交易市场缺乏必要的服务功能、服务设施和服务手段,尤其几乎没有任何售后服务,造成二手车的交易无任何保证,消费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同时,由于缺乏服务相关培训,车商的服务能力普遍不足,造成用户体验不佳。

03

信息不对称、不透明

二手车交易市场仍处于“卖家至上”的阶段。车况信息、车源价格都是卖家一口说了算。对于缺少汽车专业知识的消费者来说,购车门槛非常高。

举例来说,前几天,我们深度体验了一把花乡二手车交易市场里车商们的服务水平。当时我们看到了一辆奥迪A4L,车商表示:“您别看这车跑了20万公里,这车胎还是原胎呢!”?“我这车可是准新车,您看看就知道了,我这把年纪了总不能骗您吧!”

而实际情况是,我们的检测人员一眼就看出来这辆车的发动机有明显被拆过的痕迹。这样张嘴就来的现象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中非常常见。让人不得不对二手车产生畏惧心理。

政策的推行立足于城市规划与群众利益,线下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缺陷是疏解政策推行的根本原因。

政策的施压加上二手车交易市场固有的弊端,似乎注定会让这种线下交易的传统模式走向末路。可以说,如果线下市场无法升级,花乡二手车市场将不再是个例。

3

传统线下交易市场?vs.?线上电商品牌

一场围绕创新展开的较量

尽管我国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过多年实践累积了大批实体车商,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效应,但面对不断崛起的线上电商品牌,迟迟没有更新换代的交易市场似乎在二手车这条路上走得越来越吃力。

反观我国的二手车线上电商品牌。从最早的二手车信息发布平台,到垂直二手车网站,再到专业的二手车交易服务平台,二手车电商的不断优化与升级不仅让二手车走进了人们的视野,同时也赋能于二手车行业,让二手车交易变得更加便捷。

除了购车流程上的优化,各大二手车电商品牌也在不断优化配套服务。从质保范围内的退车、修车,到售后服务范围内的救援、置换、车主活动等,二手车电商品牌都在不断优化自己本身的产品,逐一击破二手车交易与消费者之间的壁垒。

可以发现,无论是产品还是服务,目前我国的线下交易市场和线上电商品牌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另一方面,与大多数零售行业一样,目前的二手车品牌仍然需要在线下层面布局,

毕竟线上看车没有线下看车直观,并且涉及到具体的车款确认、车辆交付和相关手续的办理等,也都必须在线下解决。

但其实,这些依赖线下的环节都可以通过技术的不断发展与应用得到解决。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品牌推出了直播看车、VR看车等功能,用户不用亲自到店也能看到车辆品质。在这里我们大胆地猜想,未来或许能通过更多成熟的技术手段逐步实现二手车线上交易过户等环节,从此消费者可以更便捷、高效地买到自己的dream?car。

在这里,我们无法断言传统线下交易市场和线上电商品牌究竟哪一种才是正确的路,但显而易见的是,缺少创新的市场或品牌终究会被时代淘汰。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二手车交易规范内容是什么

汽车作为一种代步工具

在我国已经普及

而其中二手车由于其自身

价格便宜、使用成本低、耐用性高等特点

深受不少消费者青睐

今年9月商务部会同公安部联合发布

《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

推出了一系列有关二手车交易的新措施

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如果您个人名下有3辆及以上汽车,不管新车上牌还是旧车过户到你名下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小汽车,明年1月1号起起,一年内只能卖2辆,其它多出来的车如果想卖,就要等到在你名下待够一年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要不车管服务站等开票单位是开不了交易的,没有交易自然就是过不了户。

还要注意:规定并不是说从2023年起购进的车辆才会限制2辆,而是今年购进的车辆,如果是在个人名下,购入的时间不足一年也不能销售!

可以理解为,车商通过朋友亲戚等自然人“背户”的形式做生意,从明年起行不通了,您如果还想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必须赶紧做出改变。这个转型通俗点讲,就是经纪转经销,要不你就算发动了所有亲戚,找一大堆,也不够啊!

新政来临,二手车行业即将逐步进入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阶段。那么二手车行业之后该怎么做呢?

01

首先得注册个公司成为法人企业,经营范围中含有“汽车或二手车销售”的项目,很多车商兄弟中很多还是个体经营者,建议大家要抓紧时间注册公司。如果原来是二手车经济公司的,只要在经营范围里增加“汽车销售”业务就可以。

02

将注册或变更好的公司在商务部网站完成备案。并在当地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并怎样备案以及提交什么样的材料,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也会告诉您的。

03

到税务机关申领“二手车统一销售”。

04

重中之重:将个人名下的车辆,登记未达到一年的,在12月31日前减到2辆及以下。如果本年内不能完成销售,可以通过已经完成备案的公司法人实体倒开,在车管部门签注“二手车待销售”,将个人在用车变成公司的库存商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相关文件

规范辖区内二手车交易市场

赣州交警开发区大队

组织开展便利二手车交易座谈会

辖区二手车市场负责人、二手车经销商

30余人参加座谈会

会议重点介绍了公安部、商务部等推出的完善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等新政举措,提醒二手车销售企业统筹做好备案管理、个人名下二手车提前转让登记等事项。

会议倾听了二手车市场及销售企业的经营困难和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促进二手车交易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意义。

赣州交警开发区大队

将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源头的监督管理

优化二手车转让登记工作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更好地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持续发展

以规范化服务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为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指导交易各方进行二手车交易及相关活动,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二手车交易规范内容是什么

《二手车交易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服务、经营行为,以及二手车直接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明确交易规程,增加交易透明度,维护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交易及相关的活动适用于本规范。

第三条二手车交易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开的原则,严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弄虚作、恶意串通、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五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按下列项目确认卖方的身份及车辆的合法性:

一卖方明或者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合法有效;

二车辆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真实、合法、有效;

三交易车辆不属于《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交易的车辆。

第六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核实卖方的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车辆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与卖方明名称一致;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售的车辆,应附有资产处理证明;

二委托出售的车辆,卖方应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和明;

三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的车辆,应具有车辆收购合同等能够证明经销企业拥有该车所有权或处置权的相关材料,以及原车主明复印件。原车主名称应与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名称一致。

第七条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交易合同包括:收购合同、销售合同、买卖合同、委托购买合同、委托出售合同、委托拍卖合同等。

第八条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下列法定证明、凭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一买方及其代理人的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公司按规定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

五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车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应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所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在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完成车辆转移登记后,买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持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购置税、养路费变更手续。

第九条二手车应在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交易。二手车转移登记手续应按照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在原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需要进行异地转移登记的,由车辆原属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出手续,在接收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入手续。

第十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根据客户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在收取服务费、佣金时应开具。

第十一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经销企业、拍卖公司应建立交易档案,交易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复印件;

二购车原始或者最近一次交易复印件;

三买卖双方明或者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四委托人及授权代理人或者机构代码证书以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五交易合同原件;

六二手车经销企业的《车辆信息表》(见附件一),二手车拍卖公司的《拍卖车辆信息》(见附件二)和《二手车拍卖成交确认书》(见附件三);

七其它需要存档的有关资料。

交易档案保留期限不少于3年。

第十二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发现非法车辆、伪造证照和车牌等违法行为,以及擅自更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调整里程表等情况,应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并有责任配合调查。

第二章收购和销售

第十三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在收购车辆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一按本规范第五条和第六条所列项目核实卖方身份以及交易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并查验车辆的合法性;

二与卖方商定收购价格,如对车辆技术状况及价格存有异议,经双方商定可委托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车辆技术状况及价值进行鉴定评估。达成车辆收购意向的,签订收购合同,收购合同中应明确收购方享有车辆的处置权;

三按收购合同向卖方支付车款。

第十四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

二手车经销企业应对进入销售展示区的车辆按《车辆信息表》的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在显要位置予以明示,并可根据需要增加《车辆信息表》的有关内容。

第十五条达成车辆销售意向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应与买方签订销售合同,并将《车辆信息表》作为合同附件。按合同约定收取车款时,应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并如实填写成交价格。

买方持本规范第八条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向最终用户销售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除外),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第十七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向最终用户提供售后服务时,应向其提供售后服务清单。

第十八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在提供售后服务的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加未经客户同意的服务项目。

第十九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应建立售后服务技术档案。售后服务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车辆基本资料。主要包括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车架号、出厂日期、使用性质、最近一次转移登记日期、销售时间、地点等;

二客户基本资料。主要包括客户名称(姓名)、地址、职业、****等;

三维修保养记录。主要包括维修保养的时间、里程、项目等。

售后服务技术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第三章经纪

第二十条购买或出售二手车可以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办理。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购买二手车时,应按《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

第二十一条二手车经纪机构应严格按照委托购买合同向买方交付车辆、随车文件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

第二十二条经纪机构接受委托出售二手车,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及时向委托人通报市场信息;

二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出售合同;

三按合同约定展示委托车辆,并妥善保管,不得挪作它用;

四不得擅自降价或加价出售委托车辆。

第二十三条签订委托出售合同后,委托出售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二手车经纪机构交付车辆、随车文件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

车款、佣金给付按委托出售合同约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买卖的二手车,应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开具国家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

第二十五条进驻二手车交易市场的二手车经纪机构应与交易市场管理者签订相应的管理协议,服从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二手车经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二手车经纪活动。

二手车经纪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二手车的收购、销售活动。

第二十七条二手车经纪机构不得取非法手段促成交易,以及向委托人索取合同约定佣金以外的费用。

第四章拍卖

第二十八条从事二手车拍卖及相关中介服务活动,应按照《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九条委托拍卖时,委托人应提供明、车辆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与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第三十条委托人应提供车辆真实的技术状况,拍卖人应如实填写《拍卖车辆信息》。

如对车辆的技术状况存有异议,拍卖委托双方经商定可委托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车辆进行鉴定评估。

第三十一条拍卖人应于拍卖日7日前发布公告。拍卖公告应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发布,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

二拍卖的车型及数量;

三车辆的展示时间、地点;

四参加拍卖会办理竞买的手续;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拍卖人应在拍卖前展示拍卖车辆,并在车辆显著位置张贴《拍卖车辆信息》。车辆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2天。

第三十二条进行网上拍卖,应在网上公布车辆的彩色照片和《拍卖车辆信息》,公布时间不得少于7天。

网上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公司利用互联网发布拍卖信息,公布拍卖车辆技术参数和直观,通过网上竞价,网下交接,将二手车转让给超过保留价的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网上拍卖过程及手续应与现场拍卖相同。网上拍卖组织者应根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制定网上拍卖规则,竞买人则需要办理网上拍卖竞买手续。

任何个人及未取得二手车拍卖人资质的企业不得开展二手车网上拍卖活动。

第三十三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签署《二手车拍卖成交确认书》。

第三十四条委托人、买受人可与拍卖人约定佣金比例。

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拍卖佣金比例未作约定的,依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按委托拍卖合同的约定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

第三十五条拍卖人应在拍卖成交且买受人支付车辆全款后,将车辆、随车文件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交付给买受人,并向买受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如实填写拍卖成交价格。

第五章直接交易

第三十六条二手车直接交易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法定代理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二手车直接交易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十七条二手车直接交易双方或其代理人均应向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提供其合法明,并将车辆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送交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进行合法性验证。

第三十八条二手车直接交易双方应签订买卖合同,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二手车直接交易的买方按照合同支付车款后,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将车辆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交付买方。

车辆法定证明、凭证齐全合法,并完成交易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并如实填写成交价格。

第六章交易市场的服务与管理

第四十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具有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和场地,设立车辆展示交易区、交易手续办理区及客户休息区,做到标识明显,环境整洁卫生。交易手续办理区应设立接待窗口,明示各窗口业务受理范围。

第四十一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在交易市场内应设立醒目的公告牌,明示交易服务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客户查询和监督电话号码等内容。

第四十二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制定市场管理规则,对场内的交易活动负有监督、规范和管理责任,保证良好的市场环境和交易秩序。由于管理不当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协助客户挽回经济损失,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四十四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在履行其服务、管理职能的同时,可依法收取交易服务和物业等费用。

第四十五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为客户服务、为驻场企业服务的意识,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管理,提高人员素质。二手车交易市场服务、管理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太平洋汽车网在线的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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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 二手车 # 车辆 # 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