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购买指南 购买指南

二手车的营销策略_二手车经营策略

tamoadmin 2024-06-03 人已围观

简介1.如何去经营、开发二手车市场?要办哪些手续?初始资金及流动资金要多少?谢谢!2.卖二手车可以通过哪些渠道?3.二手车的经营模式有哪些?我想去宁波二手车市场看看4.经营二手车的注意事项5.二手车有什么好的推广方式?6.怎么经营二手车7.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20二手车占道经营管理办法。1、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密切配合,向商家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都市市容和环境

1.如何去经营、开发二手车市场?要办哪些手续?初始资金及流动资金要多少?谢谢!

2.卖二手车可以通过哪些渠道?

3.二手车的经营模式有哪些?我想去宁波二手车市场看看

4.经营二手车的注意事项

5.二手车有什么好的推广方式?

6.怎么经营二手车

7.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20

二手车的营销策略_二手车经营策略

二手车占道经营管理办法。

1、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密切配合,向商家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其知法、守法意识,引导其按要求规范有序经营。

2、强化整治行动。执法人员以整治二手车违规停放、占道经营为重点,对乱张贴乱牵挂、占道摆放道旗及广告牌、占道堆物、占道洗擦车等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全面整治,确保整治无死角。

如何去经营、开发二手车市场?要办哪些手续?初始资金及流动资金要多少?谢谢!

二手车经营行为: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包括下列内容:

(一)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营活动。

(二)二手车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三)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

经营二手车是个重资产的生意,虽然有很多轻资产的玩法,但相对来说还是较为重的一个行业,在前几年行业不错的环境下,大部分同行考虑到的是资产的风险、杠杆风险等,但随着展厅规模增加、团队人员增加、库存资产的增加慢慢的导致更多风险需要重点考虑。

卖二手车可以通过哪些渠道?

对于经营:

现在,竞争很激烈,建议你先做好调查,找出二手车的市场在哪里。

根据你的调查结果选一个相对发达的地段,找到质量过硬的货源,说句心里话在这样的竞争环境中,如果你的质量不好,别人怎么会相信你一个新手呢。因为二手车容易出问题,建议你搞好售后服务,至少不能比同行差。

要把市场经营好,就要有自己的经营特点,通过调查找到别人没提供的服务,然后你以最低的成本开发出来就能赚到钱。

要办的手续:

一般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都应该有的,反正你是开一个公司了,按照成立公司手续办理就可以咯,只不过,你在税收上应该可以得到减免!

对于资金:

大约10万吧!最好再留3万作现金周转备用!共13万吧!

在普通县城租个60平米年租金大概4万左右吧(地理位置该不错)装修可以根据自己的实力进行(1万左右),以后有钱了在豪华装修吧!

如果是初次开店,你赊货肯定不容易,为了有货你先的付一部分钱,大概5万左右吧!还有3万用作不确定其他开支,比如交税,请人吃饭,应急等等!

祝你好运!

二手车的经营模式有哪些?我想去宁波二手车市场看看

1、二手车市场

如今的二手车市场早已不是当初单一的销售方式,它所涵盖的车上至几百万的超级豪华车下至几千元的停产车,应有尽有到二手车市场去寻找直接的买方,可以省略中间环节,可以得到更多的利益。但是前提条件是要自己真正了解行情,能给自己的车准确定位。在市场里有些商家,利用你的不懂行情而把价格打压的很低,所以一定要做到自己心中有数。

2、二手车网站

互联网的时代,全国性和地方性的二手车网站很多,为车主寻找买主提供免费的交易平台。在这些专业的二手车网站上,往往都会有免费评估的版块,车主可以大致判断自己旧车的定价,不会受骗。

不过,这些评估结果同市场行情可能有偏差,所以只能做参考。上网前,要为自己的车子准备好几张照片,这样网上展示的效果才会好。

二手车交易中最重要的一环是价格评估。由于二手车价格构成有一定特殊性,需要有一套科学、统一的鉴定估价标准和方法来客观反映旧机动车的现时价格。

因此各大二手车网都有相应的在线估价工具,另外一些大型二手车交易网站都会有专业的二手车评鉴定估价师,按照统一鉴定估价职业标准,规范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行为,对旧机动车鉴定估价。

当前主要的二手车估价网站有瓜子二手车直卖网、人人车、车易拍、优信二手车、淘车网、车置宝、精真估、公平价等,以及各地方本地二手车网站。

3、二手车经纪公司

二手车经纪是提供中介服务的,收取中介费。二手车经营是收购车辆的,赚取车辆差价。通过这种渠道交易比较省心,不需要花你很多的精力,就可以轻轻松松的处理掉自己的旧车。多问几家公司的报价,就可以确认市场的准确行情。

4、4S 店以旧换新

旧车再补贴一定的钱,就可以开一辆新车回家了。这种方式最安全和省心。缺点是大部分 4S 店是依靠专业二手车服务商来完成评估和交易的,加上 4S 店还要收取一定的收益,所以价格上最吃亏。这种方式适合购置新车并且追求完美服务的车主。

未来的二手车市场将出现传统二手车、品牌二手车以及电子商务二手车三方共存的经营场面。无论是二手车网上评估还是现场评估,最终的评估价都是根据具体车况而定,因为二手车有一车一况,一况一价的属性。只有保护好自己的爱车,才能使自己的爱车更加保值,在二手车交易中,才能得到更大的利益。

经营二手车的注意事项

直接把二手车卖给二手车商家,这样的方式一般买卖双方在价格上面都会吃点亏。

另外还可以去4S店进行置换,由4S店评估师对车进行评估,扣除二手车价格后,补交差价,就能把新车开回家。

其余的如二手车寄卖,二手车竞拍都是二手车交易模式的方式之一。

具体你可以到百优卡二手车交易网向在线专家询问。

二手车有什么好的推广方式?

注意事项:

1. 交易合法:要到正规的旧车交易市场,与合法的二手车经营公司交易,买车过户要签订合同。

2. 注意车况:如果自己不懂车况,可以找个懂行人随行指点。

3. 熟悉行情:买车前多到旧车市场逛逛,准备纸和笔,把相中的车型记录下来,多比较。

4. 手续正规:为避免出现假手续的情况,请您与合法的二手车经营公司交易或选择有大厂保障的二手车品牌经销商。

5. 谈妥价格:买车价格应尽量贴近自己的期望值,适当做些让步也未尝不可。

6. 及时过户:与二手车商家成交后,要及时过户,这样您才能真正成为车辆所有人。

7.手续变更:有了过户票,请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行驶证、登记证、购置税的变更。

买二手车,关键在于其品质与售后服务,到正规的二手车经营单位,通过正确的渠道进行选购,这样才能购得放心的二手车。

怎么经营二手车

二手车市场

二手车网站

互联网的时代,全国性和地方性的二手车网站很多,为车主寻找买主提供免费的交易平台。在这些专业的二手车网站上,往往都会有免费评估的版块,车主可以大致判断自己旧车的定价,不会受骗。

不过,这些评估结果同市场行情可能有偏差,所以只能做参考。上网前,要为自己的车子准备好几张照片,这样网上展示的效果才会好。

二手车交易中最重要的一环是价格评估。由于二手车价格构成有一定特殊性,需要有一套科学、统一的鉴定估价标准和方法来客观反映旧机动车的现时价格。

因此各大二手车网都有相应的在线估价工具,另外一些大型二手车交易网站都会有专业的二手车评鉴定估价师,按照统一鉴定估价职业标准,规范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行为,对旧机动车鉴定估价。

当前主要的二手车估价网站有瓜子二手车直卖网、人人车、车易拍、优信二手车、淘车网、车置宝、精真估、公平价等,以及各地方本地二手车网站。

二手车经纪公司

二手车经纪是提供中介服务的,收取中介费。二手车经营是收购车辆的,赚取车辆差价。通过这种渠道交易比较省心,不需要花你很多的精力,就可以轻轻松松的处理掉自己的旧车。多问几家公司的报价,就可以确认市场的准确行情。

4S店以旧换新

旧车再补贴一定的钱,就可以开一辆新车回家了。这种方式最安全和省心。缺点是大部分4S店是依靠专业二手车服务商来完成评估和交易的,加上4S店还要收取一定的收益,所以价格上最吃亏。这种方式适合购置新车并且追求完美服务的车主。

未来的二手车市场将出现传统二手车、品牌二手车以及电子商务二手车三方共存的经营场面。无论是二手车网上评估还是现场评估,最终的评估价都是根据具体车况而定,因为二手车有一车一况,一况一价的属性。只有保护好自己的爱车,才能使自己的爱车更加保值,在二手车交易中,才能得到更大的利益。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20

经营二手轿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二)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

(三)有专业的评估定价人员;

(四)具备车辆检测、维修、配件供应等设施;

(五)能够为客户提供过户、上牌、保险、代收税费等服务;

(六)具备旧机动车收购、销售、寄售、代购、代销、租赁、拍卖、美容和信息务等功能。

申请设立旧机动车交易中心,须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向上级商品流通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所规定的书面证明材料。

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原则上每个地级以上的城市批准设立一个。

国务院商品流通行政部门负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的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地级市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的审批,并通报国务院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或者与二手车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下同)、挂车和摩托车。

第三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 二手车经营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

第五条 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

(一)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营活动;

(二)二手车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三)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

第六条 二手车直接交易是指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二手车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

第七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设立条件和程序

第八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第九条 设立二手车拍卖企业(含外商投资二手车拍卖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按《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条 外资并购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及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增加二手车经营范围的,应当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章 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依法经营和纳税,遵守商业道德,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确认卖方的身份证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交纳税费凭证等。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出售、委托拍卖车辆时,应持有本单位或者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

第十三条 出售、拍卖无所有权或者处置权车辆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第十五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

第十六条 进行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二手车所有人委托他人办理车辆出售的,应当与受托人签订委托书。

第十八条 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购买二手车时,双方应当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委托人向二手车经纪机构提供合法身份证明;

(二)二手车经纪机构依据委托人要求选择车辆,并及时向其通报市场信息;

(三)二手车经纪机构接受委托购买时,双方签订合同;

(四)二手车经纪机构根据委托人要求代为办理车辆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九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

第二十条 下列车辆禁止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

(一)已报废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二)在抵押期间或者未经海关批准交易的海关监管车辆;

(三)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期间的车辆;

(四)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

(五)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架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或者有凿改迹象的车辆;

(六)走私、非法拼(组)装的车辆;

(七)不具有第十九条所列证明、凭证的车辆;

(八)在本行政辖区以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

(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车辆。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发现车辆具有(四)、(五)、(六)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

对交易违法车辆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拍卖企业拍卖二手车时,应当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

进行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

第二十二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现车辆所有人应当凭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并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的条件。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应当根据客户要求,代办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

第二十四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应当本着买卖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进行;属国有资产的二手车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评估。

第二十五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公正和公开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出具车辆鉴定评估报告;并对鉴定评估报告中车辆技术状况,包括是否属事故车辆等评估内容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和人员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涉案、事故车辆鉴定等评估业务。

第二十七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购销、买卖、拍卖、经纪以及鉴定评估档案。

第二十八条 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开设店铺,应当符合所在地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定。

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二手车流通监督管理遵循破除垄断,鼓励竞争,促进发展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十条 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有关备案情况定期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二手车流通信息报送、公布制度。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定期将二手车交易量、交易额等信息通过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上述信息汇总后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国二手车流通信息。

第三十二条 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定期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建字[2004]第70号)、《关于加强旧机动车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1]1281号)、《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内贸机字[1998]第33号)及据此发布的各类文件同时废止。

文章标签: # 二手车 # 经营 # 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