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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易经营项目有哪些-二手车买卖经营范围

tamoadmin 2024-09-15 人已围观

简介1.呼和浩特市烽鼎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怎么样?2.二手车交易规范内容是什么3.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4.回收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5.济南的二手车市场都在什么位置呼和浩特市烽鼎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怎么样?呼和浩特市烽鼎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是2014-03-26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武川县可镇阳光小镇南门108号。呼和浩特市烽鼎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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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手车交易规范内容是什么

3.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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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济南的二手车市场都在什么位置

呼和浩特市烽鼎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怎么样?

二手车交易经营项目有哪些-二手车买卖经营范围

呼和浩特市烽鼎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是2014-03-26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武川县可镇阳光小镇南门108号。

呼和浩特市烽鼎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50125095556780U,企业法人贾鹏飞,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呼和浩特市烽鼎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汽车租赁、二手车交易及相关服务(以上项目需行政审批的除外)。在内蒙古自治区,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94942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383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呼和浩特市烽鼎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二手车交易规范内容是什么

为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指导交易各方进行二手车交易及相关活动,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二手车交易规范内容是什么

《二手车交易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服务、经营行为,以及二手车直接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明确交易规程,增加交易透明度,维护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交易及相关的活动适用于本规范。

第三条二手车交易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开的原则,严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五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按下列项目确认卖方的身份及车辆的合法性:

一卖方身份证明或者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合法有效;

二车辆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真实、合法、有效;

三交易车辆不属于《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交易的车辆。

第六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核实卖方的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车辆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与卖方身份证明名称一致;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售的车辆,应附有资产处理证明;

二委托出售的车辆,卖方应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三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的车辆,应具有车辆收购合同等能够证明经销企业拥有该车所有权或处置权的相关材料,以及原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原车主名称应与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名称一致。

第七条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交易合同包括:收购合同、销售合同、买卖合同、委托购买合同、委托出售合同、委托拍卖合同等。

第八条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下列法定证明、凭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一买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公司按规定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五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车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应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所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在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完成车辆转移登记后,买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持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购置税、养路费变更手续。

第九条二手车应在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交易。二手车转移登记手续应按照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在原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需要进行异地转移登记的,由车辆原属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出手续,在接收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入手续。

第十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根据客户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在收取服务费、佣金时应开具发票。

第十一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经销企业、拍卖公司应建立交易档案,交易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复印件;

二购车原始发票或者最近一次交易发票复印件;

三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或者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四委托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或者机构代码证书以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五交易合同原件;

六二手车经销企业的《车辆信息表》(见附件一),二手车拍卖公司的《拍卖车辆信息》(见附件二)和《二手车拍卖成交确认书》(见附件三);

七其它需要存档的有关资料。

交易档案保留期限不少于3年。

第十二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发现非法车辆、伪造证照和车牌等违法行为,以及擅自更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调整里程表等情况,应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并有责任配合调查。

第二章收购和销售

第十三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在收购车辆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一按本规范第五条和第六条所列项目核实卖方身份以及交易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并查验车辆的合法性;

二与卖方商定收购价格,如对车辆技术状况及价格存有异议,经双方商定可委托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车辆技术状况及价值进行鉴定评估。达成车辆收购意向的,签订收购合同,收购合同中应明确收购方享有车辆的处置权;

三按收购合同向卖方支付车款。

第十四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

二手车经销企业应对进入销售展示区的车辆按《车辆信息表》的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在显要位置予以明示,并可根据需要增加《车辆信息表》的有关内容。

第十五条达成车辆销售意向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应与买方签订销售合同,并将《车辆信息表》作为合同附件。按合同约定收取车款时,应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并如实填写成交价格。

买方持本规范第八条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向最终用户销售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除外),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第十七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向最终用户提供售后服务时,应向其提供售后服务清单。

第十八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在提供售后服务的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加未经客户同意的服务项目。

第十九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应建立售后服务技术档案。售后服务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车辆基本资料。主要包括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车架号、出厂日期、使用性质、最近一次转移登记日期、销售时间、地点等;

二客户基本资料。主要包括客户名称(姓名)、地址、职业、****等;

三维修保养记录。主要包括维修保养的时间、里程、项目等。

售后服务技术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第三章经纪

第二十条购买或出售二手车可以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办理。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购买二手车时,应按《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

第二十一条二手车经纪机构应严格按照委托购买合同向买方交付车辆、随车文件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

第二十二条经纪机构接受委托出售二手车,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及时向委托人通报市场信息;

二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出售合同;

三按合同约定展示委托车辆,并妥善保管,不得挪作它用;

四不得擅自降价或加价出售委托车辆。

第二十三条签订委托出售合同后,委托出售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二手车经纪机构交付车辆、随车文件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

车款、佣金给付按委托出售合同约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买卖的二手车,应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开具国家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

第二十五条进驻二手车交易市场的二手车经纪机构应与交易市场管理者签订相应的管理协议,服从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二手车经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二手车经纪活动。

二手车经纪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二手车的收购、销售活动。

第二十七条二手车经纪机构不得采取非法手段促成交易,以及向委托人索取合同约定佣金以外的费用。

第四章拍卖

第二十八条从事二手车拍卖及相关中介服务活动,应按照《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九条委托拍卖时,委托人应提供身份证明、车辆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与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第三十条委托人应提供车辆真实的技术状况,拍卖人应如实填写《拍卖车辆信息》。

如对车辆的技术状况存有异议,拍卖委托双方经商定可委托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车辆进行鉴定评估。

第三十一条拍卖人应于拍卖日7日前发布公告。拍卖公告应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发布,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

二拍卖的车型及数量;

三车辆的展示时间、地点;

四参加拍卖会办理竞买的手续;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拍卖人应在拍卖前展示拍卖车辆,并在车辆显著位置张贴《拍卖车辆信息》。车辆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2天。

第三十二条进行网上拍卖,应在网上公布车辆的彩色照片和《拍卖车辆信息》,公布时间不得少于7天。

网上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公司利用互联网发布拍卖信息,公布拍卖车辆技术参数和直观,通过网上竞价,网下交接,将二手车转让给超过保留价的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网上拍卖过程及手续应与现场拍卖相同。网上拍卖组织者应根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制定网上拍卖规则,竞买人则需要办理网上拍卖竞买手续。

任何个人及未取得二手车拍卖人资质的企业不得开展二手车网上拍卖活动。

第三十三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签署《二手车拍卖成交确认书》。

第三十四条委托人、买受人可与拍卖人约定佣金比例。

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拍卖佣金比例未作约定的,依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按委托拍卖合同的约定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

第三十五条拍卖人应在拍卖成交且买受人支付车辆全款后,将车辆、随车文件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交付给买受人,并向买受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如实填写拍卖成交价格。

第五章直接交易

第三十六条二手车直接交易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法定代理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二手车直接交易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十七条二手车直接交易双方或其代理人均应向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提供其合法身份证明,并将车辆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送交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进行合法性验证。

第三十八条二手车直接交易双方应签订买卖合同,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二手车直接交易的买方按照合同支付车款后,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将车辆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交付买方。

车辆法定证明、凭证齐全合法,并完成交易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如实填写成交价格。

第六章交易市场的服务与管理

第四十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具有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和场地,设立车辆展示交易区、交易手续办理区及客户休息区,做到标识明显,环境整洁卫生。交易手续办理区应设立接待窗口,明示各窗口业务受理范围。

第四十一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在交易市场内应设立醒目的公告牌,明示交易服务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客户查询和监督电话号码等内容。

第四十二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制定市场管理规则,对场内的交易活动负有监督、规范和管理责任,保证良好的市场环境和交易秩序。由于管理不当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协助客户挽回经济损失,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四十四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在履行其服务、管理职能的同时,可依法收取交易服务和物业等费用。

第四十五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为客户服务、为驻场企业服务的意识,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管理,提高人员素质。二手车交易市场服务、管理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太平洋汽车网在线的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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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模板示例1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销售电子元器件、软件、汽车配件、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生产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电控系统及零部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电控系统及零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商业经纪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组装销售:电动汽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电动车;汽车、摩托车、电动车零配件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销售:医疗器械(一、二类无需行政许可项目)、建材、装饰材料、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钢材、工程机械;汽车及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改装医用汽车的研发、生产,金杯品牌汽车销售、中华品牌汽车销售、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医疗器械、机械设备的销售,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机械设备的加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5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半挂车生产、销售(凭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车型从事生产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销售:钢材、轮胎、挂车配件、牵引车;挂车配件生产、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和禁止公司经营的除外);投资理财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6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专用汽车销售、客车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钢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及原料(上述经营范围均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限制的及需取得前置许可进出口货物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7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其他未列明汽车整车制造(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场地车以及高尔夫球车、打猎车、观光车、会所车、游览车、巡逻车、环卫车等系列电动车产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含底盘);其他工艺美术品制造;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含橡胶制品);五金产品批发;建材批发(含钢材);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含交通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能源和电动车辆以及相关配件的研发);汽车批发;汽车零售;汽车租赁(不含营运)(含电动车);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不含弩);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专业化设计服务(含车辆售后服务)。

模板示例8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专用汽车、载货汽车、特种汽车、工程机械、环卫设备及汽车零部件的销售;专用汽车装备制造及模具加工、销售;汽车配件、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建材、橡胶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9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电动汽车、场地车、残疾人专用电动车零部件制造及整车销售。

模板示例10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改装汽车(专用汽车),汽车零部件、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生产和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模板示例11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及零配件、环保设备、工艺品、办公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橡塑制品、服装服饰、包装材料的销售;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商务信息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展览展示服务;汽车租赁;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公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运输代理;汽车租赁;打包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及专项规定);人工装卸服务;物流装备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2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梅赛德斯--奔驰品牌汽车销售,进口梅赛德斯奔驰(唯雅诺、威霆、凌特)品牌汽车销售,汽车租赁,保险兼业代理(详见《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机动车维修服务(范围详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商用车、二手车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机电设备及其零配件、汽车配件、汽车用品的销售,汽车装潢,技术咨询、服务,汽车中介服务,市场调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3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纯电动汽车、纯电动乘用车、纯电动城市公交车整车及零部件研发、生产、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4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配件(轮轱电机、集成电路控制系统);销售:采用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的新能源汽车配套产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15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汽车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汽车改装、维修、租赁;汽车及零部件、汽车装饰用品、二手车、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投资咨询、金融信息咨询);代理制作发布各类广告;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6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电动汽车及配件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7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销售:冷藏车、货车;生产、加工:保温、冷藏运输车厢体(不含集装箱)、冷冻机、配套设备及其配件(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经营),并提供产品的安装、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8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客车、专用汽车、应急电源车、抢险救援车、罐式车、环卫车、危险化学品罐体(不含压力容器)的研发、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工程机械、建筑机械设备制造、安装及建筑材料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培训(不含学生课外辅导服务,与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有关的培训活动)、物流辅助服务、劳务(不含劳务派遣及涉外劳务,仅限劳务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环卫设施设备的生产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9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专用汽车制造、销售、维修,建筑设备、混凝土搅拌设备及配套产品制造、销售、维修、汽车零部件、金属结构件加工(以公告项目为准);普通货运;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旅居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粉粒物料运输车、自卸汽车、厢式运输车、洒水车、多功能抑尘车、洗扫车、扫路车、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电动环卫车、电动扫路车、用于消防机器人运输的装备车、半挂车、厢式半挂车、罐式半挂车制造、销售、维修;环卫机械及设施制造、销售、维修;城市垃圾清运服务;旅居车租赁;进出口业务;机动医疗车、无线电通信车、机动环境监测车、机动放射线检测车、机动电源车、除冰车、雪地车制造、销售;医疗用品及医疗器材批发零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0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专用汽车、消防车及市政、环卫特种车辆、环保设备、设施,液压油缸、垃圾桶、果皮箱、移动公厕、垃圾箱、路灯杆设施、汽车零部件生产制造、销售,乘用汽车、商用汽车、新能源汽车销售,垃圾压缩中转站设计、施工、安装,专用汽车技术研发及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车辆宣传、策划、信息咨询服务,道路清扫、垃圾收集转运、物业管理、保洁服务。*

模板示例21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汽车用品、汽车配件、金属材料(除专控)、水性涂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商务咨询(除经纪),从事汽车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2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及销售;新能源汽车销售;汽车产业投资;汽车新能源投资;汽车技术研发及信息咨询;汽车展览展示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3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汽车底盘的销售;汽车装潢美容;汽车配件制造、销售;小型汽车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4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加工销售汽车箱体及配件、机械零配件、车载钢罐体、车载玻璃钢罐体;研究开发专用汽车箱体技术;专用汽车的组装;环保、生物医疗设备、高端装备制造及技术推广应用服务;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销售汽车、钢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及易燃易爆品);货物分拣、装卸、简单加工、包装及提供相关信息处理和咨询服务;货物的进出口贸易;冷链仓储;冷链物流;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其他农产品仓储;物流代理服务;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物业管理;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及运营;货物检验代理服务;会务服务,产品展示服务;产业园区运营管理及配套服务、孵化器管理、公共设施管理、基础设施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5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半挂车、运油半挂车、粉粒物料运输半挂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自卸汽车(凭国家工信部公告的车型生产)、汽车配件的设计与开发、生产和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汽车、农用车、挂车车轴和配件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6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林肯(lincoln)品牌汽车销售,汽车租赁,国内贸易。汽车维修。

模板示例27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场(厂)内专用机动工业车辆和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的制造及销售;汽车销售;救护车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医疗专用车辆及设备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制造、销售和售后服务;自主研发的移动警务室系列产品、警用装备产品、拍摄装备及器材、无线影音传输产品、电子产品、安防产品、民用无人飞行器系统及设备的销售、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检测设备、通讯设备的销售;消防器材及设备的技术研发、销售、维护、加工及安装;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模板示例28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制造、销售及相关软件产品的研发与销售,专用汽车制造、改装,汽车(不含品牌汽车)及配件、钢材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公园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9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1、长安品牌汽车销售、一汽轿车品牌汽车销售;2、三类汽车维修(涂漆;乘用车快修,有效期至2013年7月14日);3、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有效期至2013年8月23日);4、汽车零配件销售;5、二手车交易;6、汽车租赁(不含营运);7、汽车装潢;8、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

模板示例30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专用汽车、载货汽车、挂车设计、制造及销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车载钢罐体、车载铝罐体)生产、销售(前述项目均不含压力容器及需要取得许可的项目)。载货汽车、专用汽车、汽车零部件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项目均不含国家禁止、限制及需要取得许可的经营项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矿产品销售;房屋租赁。汽车技术咨询服务;商品车发送;机动车维修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31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各类半挂车、罐式车辆及特种专用车辆;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能源、化工、罐式集装箱、食品各类介质的移动及固定储运装备及部件以及相关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测、保养和服务;加气站的设备制造、安装;汽车用气瓶框架、矿山设备生产、销售;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凭工信部公告车型生产)(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汽车配件、挂车配件的制造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2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一般经营范围:电动汽车相关技术研发、销售;非公路用电动车生产;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模板示例33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专用汽车、环卫汽车、汽车配件、常压金属容器、储油罐、环保设备、工业智能化设备、机械设备、钢结构、金属复合材料的生产(不含铸造)、销售、租赁、安装、维修、技术研发及技术咨询;道路货物运输;技术、货物进出口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4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品牌乘用车)及汽车零部件、机械、工具、模具的开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维修、交通运输和租赁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35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半挂车、运油半挂车、粉粒物料运输半挂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自卸汽车(凭国家工信部公告的车型生产)、汽车配件的设计与开发、生产和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汽车、农用车、挂车车轴和配件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6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金杯品牌汽车、中华品牌汽车的销售。商用车、二手车、汽车配件的销售,汽车装潢,汽车中介服务,技术咨询服务。

模板示例37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卷烟零售、雪茄烟零售(详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汽车、摩托车、机电设备及零配件、汽车用品的销售,汽车租赁、装潢服务,汽车售后服务,汽车中介服务(不含二手车业务),汽车按揭手续代办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服务。

模板示例38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批发及零售;汽车(小轿车除外)销售、租赁(出租车营运除外)、维修;文化用品的销售;旅游户外用品、体育用品的销售及租赁;大型活动组织策划;会展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模板示例39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专用汽车销售;汽车改装;汽车车厢、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的制造及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商品车运输;金属材料、机床零件的加工、销售;汽车装饰、美容;汽车修理及维护。(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40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日用百货、服饰、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音像制品、汽车用品的批发、零售;汽车租赁;二手车经销经纪;车辆信息咨询服务;事故车辆拖车服务;代办汽车牌、证、照、费、按揭相关手续。

模板示例41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专用汽车及零部件制造、销售;环卫设备生产、销售;自营相关货物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42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专用汽车技术研发及技术转让服务。

模板示例43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销售;二手车经销;二类机动车维修(不含农业机械);汽车技术及信息咨询服务;销售:汽车零配件、轮胎、汽车装饰用品、服装鞋帽、箱包、汽车清洁用品、汽车防冻液、罐装润滑油、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电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商用汽车、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不含印刷品);保险兼业代理;汽车租赁;汽车展示服务;代办机动车业务;汽车精品装饰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代办按揭贷款申报手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4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改装和销售重型专用汽车(已有产品公告:mt9313tdp.mt9261tdp.mt9320tdp低平板半挂车,mt9362.mt9380半挂车,mt9341clxy.mt9380clxy仓栅式运输半挂车,mt9351tjz.mt9370tjz集装箱运输半挂车,mt9360tdp伸缩式低平板半挂车,mt5310gsn散装水泥运输车,mt9391栏板式半挂车,mt5310xxy厢式运输车,mt9310tzx自卸半挂车)制造和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与专用汽车相关的零部件;汽车(小轿车除外)销售;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5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半挂车半挂车配件

模板示例46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改装与销售:机动医疗车、调温车、清洁车辆、机动环境监测车、机动拖修车、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仓栅式汽车、智能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车、自卸汽车、厢式汽车(传统燃油汽车、低速汽车、消防车除外);生产与销售专用车辆及零部件;销售:汽车配件、i类、ii类、iii类医疗器械、仪器仪表、机械设备、五金产品、日用品(不含食品)、电子产品;运输包装服务;汽车美容;国家允许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7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汽车、铝材、建材、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及总成、焦炭、制冷设备;进出口业务;国内广告业务;空调、冷藏设备、集装箱的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安装及维修;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汽车租赁;二手车经销(不含报废汽车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不含车辆评估、拍卖业务);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8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改装汽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其他车辆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其他车辆零售;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市场调查。

模板示例49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智能电动汽车整车、汽车零部件、智能电子配件的设计研发及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50

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改装车制造、加工(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专用作业车销售;汽车零部件、汽车车身、五金配件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回收公司经营范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模板示例1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非生产性废旧物资回收(不含危险废物)

模板示例2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人工搬运服务,人工装卸服务,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音响设备安装、维修、批发、零售,乐器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纸箱、废塑料、废金属回收(危险及有毒废物除外)。

模板示例4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加工、制造、研发、销售:机械设备、自动化设备及控制系统、机械零部件、车辆轮毂及饰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5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废旧物资回收。(危险废弃物除外)

模板示例6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销售钟表、眼镜、珠宝首饰、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日用杂货、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玻璃制品、塑料制品、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玩具;维修计算机、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空调制冷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7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装卸搬运;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8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环保工程服务(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服务,环保工程施工;研发、生产、销售:除尘设备,空气净化装置,沉淀、过滤装置(以上经营范围不含电镀和铸造,不含特种设备);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室内装修气体检测服务;防腐保温工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9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回收塑料、分类打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0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含废旧金属回收);销售:五金交电、劳保用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塑料制品、电线、电缆、钢材、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1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金属回收。

模板示例12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再生物资的回收与批发(不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材料、电线电缆、五金交电、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环保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橡胶制品、建筑材料、通信器材批发、零售;搬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3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销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机械设备租赁;电子设备回收技术咨询;工业垃圾淤泥清运处理咨询;装卸搬运服务再生资源的收购、销售、分拣整理;金属材料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淤泥清运;

模板示例14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硅片、废旧物资的回收与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模板示例15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二手机械设备、二手烘干设备、二手制药设备、二手饲料设备、二手油脂设备、二手生物发酵设备、二手淀粉设备、二手饮料设备、二手酒精设备、二手食品设备、二手不锈钢储罐、二手不锈钢搅拌罐、离心机、干燥机、压滤机、提取罐、种子罐、发酵罐、蒸发器回收、拆除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6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物资、金属、羽毛。建筑材料、日用杂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7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机床回收(具有正常使用价值,能生产合格产品,废机床除外)

模板示例18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污泥固化机械设备、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固水分离设备、清淤机械设备、压滤机、洗沙机械设备、制砂机械设备、挖沙机械设备、抽沙机械设备、沙石分离机械设备、温室材料销售,温室大棚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9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金属回收。

模板示例20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含废旧金属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1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通信器材回收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2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含废旧金属回收);加工:五金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3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二手车经销;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再生资源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家政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模板示例24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钢材、建材、电线电缆、电子产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销售;货运代理;建筑工程;绿化工程;金属材料加工;废旧物资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5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6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

模板示例27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加工、装配、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不含医疗器械)、超音波机械及配件;批发、销售:环保清洗剂、罐装润滑油(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8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环保设备、除尘设备、换热器机组、太阳能设备的组装、生产、加工、销售;河道清淤;管道清理;电动车、蓄电池销售;物流管理服务;蓄电池ups机组维护;机电设备、净水设备、污水处理设备销售及维修;家用电器物流配送、销售、维修;汽车装饰用品、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化工原料(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矿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产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9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0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回收、加工:废旧金属、普通机械、电机、锅炉、船舶以及船舶附属设备,废旧纸箱、纸、布、棉、塑料、橡胶、玻璃及骨类;回收拆解报废汽车;批发零售:金属材料、炼钢所用炉料、家用电器、木材及制品、非危险性化工原料。(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1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五金电子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光电产品、半导体产品、太阳能产品、仪表配件、数字电视播放产品及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干燥机、工业除湿机、净化设备、机电机械、制冷设备的开发和销售;智能交通产品的研发、道路交通设施的上门安装、研发与销售;会议公共广播设备、航空电子设备、测试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二手设备回收;五金电子产品回收。

模板示例32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3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除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销售:五金机电、金属材料、非危险化工产品、一类医疗器械、建筑材料、办公家具;承接:非爆破房屋拆迁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4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不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模板示例35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金属制品、生活用品、电子产品、电器、通讯产品、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塑料制品、电线电缆、蓄电池的批零兼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6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不含危险废弃物和废旧电子电器);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建材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不含弩);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其他文化用品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灯具、装饰物品批发。

模板示例37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发电机组、柴油机、工程机械及配件的租赁、维修及批零兼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8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金属回收销售。(以上经营范围需经许可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模板示例39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金属、废品回收、销售(不含危险品、不设仓储);五金机电、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电子产品、硅材料、电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0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回收废钢及加工、废旧物资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除冶炼,不含热加工、化学加工、电解电镀,除危险废弃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1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物资信息咨询服务。

模板示例42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金属回收(除危险废品)。

模板示例43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含废旧金属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4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模板示例45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和需前置审批的除外)***

模板示例46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物资(不含危险化学品)回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7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生产性废旧物资的回收、销售;普通货运;房屋、厂房、设备拆除服务(不含爆破);机电设备安装、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五金、家电、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8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家具回收、废旧物资回收、废旧金属回收(不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

模板示例49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再生物资的回收与批发(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纸制品批发。(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50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金属的回收(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生活性废旧物资的回收

济南的二手车市场都在什么位置

比较推荐的两个交易市场,

济南华舜旧机动车交易市场

济南华舜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是经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提供旧机动车交易一站式服务。 公司主要经营项目:办理旧机动车交易手续(可提供全程免费服务);代办转籍过户、挂牌手续;办理现金收购、寄售代销、以旧换新、以旧换旧各种旧机动车和工程机械业务,现有各种型号旧机动车可供选购;提供旧机动车询价、信息咨询、免费发布服务。 公司长期从事二手车交易服务,有极为丰富的业务经验,公司秉承诚实守信、服务周到的宗旨,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航运路2号(原山东汽车城旧车市场西行200米路南)

山东润华二手车交易中心

山东润华二手车交易中心(山东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是原国内贸易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大型的规范化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市场由润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位于济南市经十西路239号(从西郊段店往西1800米济南市工商局、济南市公安局车管所、山东省物价局进驻市场联合办公,从评估定价到验证过户实行一条龙服务。中心的主要功能和业务范围包括:旧机动车评估定价及旧机动车现场交易、收购、销售、寄售、化购、代销、以旧换新及信息服务,并为买卖双方办理过户、上牌、保险等一条龙服务。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西路239号(润华汽车广场内)

第一个坐4路5路车

第二个,应该是51路线吧。

文章标签: # 汽车 # 销售 #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