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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二手小货车_齐齐哈尔二手车四米二三

tamoadmin 2024-06-14 人已围观

简介1.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简介:齐齐哈尔同心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3月05日,主要经营范围为二手车经纪,车辆登记落户代理服务,驾驶证年检、换证业务代理,汽车租赁等。法定代表人:张蕴璞成立时间:2015-03-05注册资本:5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23020410002334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警卫小区

1.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齐齐哈尔二手小货车_齐齐哈尔二手车四米二三

简介:齐齐哈尔同心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3月05日,主要经营范围为二手车经纪,车辆登记落户代理服务,驾驶证年检、换证业务代理,汽车租赁等。

法定代表人:张蕴璞

成立时间:2015-03-05

注册资本:5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23020410002334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公司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警卫小区17号楼00单元01层15号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欧四排放标准的二手车,可以申请过户到黑龙江省办理落户上牌手续。

需要双方一起到车辆登记车牌城市所属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之后,再由受让方到落户城市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落户上牌手续。

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时,需要车辆到场,车辆手续证件齐全,车辆违章和事故处理完毕,车检合格。需要双方当事人出示身份证,如果是异地户籍,还需要当事人出示在本地的居住证。

参考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四)身份证明是指: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一、经审定,保留行政审批项目326项(含合并保留行政审批项目4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8项(含部分下放2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1项,暂停实施行政审批项目1项,转为日常管理、政府内部审批、行政确认和服务事项29项。二、取消和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实施主体应当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转为事后监管的事项,各实施主体不得再以行政审批方式实施管理,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实施。三、保留和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做到应进必进。对没有按照要求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要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作出书面说明。四、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限做好落实与衔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落实到位。五、市、县(市)两级人民政府法制、监察、编制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从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违反本决定和其他有关规定设定、实施行政审批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26项)

实施主体编号事项名称项目类别实施依据备注市工商局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许可

审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2内资企业登记许可

审批《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企业集团登记许可

审批《企业集团登记暂行规定》 4外商企业登记许可

审批《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5企业登记有关事项备案非许可审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企业集团登记暂行规定》 6广告登记许可

审批《广告法》《行政许可法》《广告管理条例》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7合同备案非许可审批《黑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拍卖监督管理办法》

 8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和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许可审批《广告法》《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承接省政府2014年1号令事项9烟草广告审批许可审批《广告法》《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承接省政府2014年1号令事项10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许可审批《广告法》《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承接省政府2014年1号令事项市供销社11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非许可审批《齐齐哈尔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 市教育局12民办高中学校设立许可

审批《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教育厅《黑龙江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 13一类幼儿园审批许可

审批《幼儿园管理条例》《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14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许可

审批《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六条承接省政府2014年1号令事项15由地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中等专业学校、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机构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审批许可

审批《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承接省政府2014年1号令事项市档案局16对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许可

审批《档案法》第十六条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17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审批非许可审批《档案法》第十五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第一条 市规划局18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许可

审批《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建规〔1991〕583号)承接省政府2014年1号令事项1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

审批《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 2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

审批《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21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许可

审批《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市体育局22公共体育设施和训练场所的改扩建、拆迁审批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体育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省人大〔1997〕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3举办危险性较大、社会影响较大和易于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体育经营活动审批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八条(省人大〔2005〕第32号公告)第八条 24体育竞赛裁判员技术等级审批非许可审批《体育法》(1995年第55号令)第三十条,1999年11月22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第三条 25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非许可审批《体育法》(1995年第55号令)第三十条,《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七条 市统计局26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许可

审批《统计法》 市林业局27木材运输证核发许可

审批《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承接省政府2014年1号令事项28黑龙江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29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许可

审批《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30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许可

审批《森林法》第三十二条,《黑龙江省国有林场森林采伐更新调查设计管理办法》由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和国有林场森林采伐更新作业设计审批合并31植物(产地)检疫证书核发许可

审批《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十一条由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合并32权限内临时占用林地许可许可

审批《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市人防办33人防工程拆除(报废)、改造审批许可

审批《人防法》第二十八条,《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十六、十八、二十一条,《黑龙江省实施<人防法>条例》第十二条,《齐齐哈尔市人民防空条例》第二十条<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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