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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东东二手车-海宁二手车行

tamoadmin 2024-09-17 人已围观

简介1.交通肇事案,车牌缺失,没有保险,3年未审,驾驶员无证驾驶导致家人2.海宁二手车过户,怎么办理?3.理想国际控股集团的理想事业4.武汉市批发市场有哪些武汉批发市场大全武汉各类批发市场都有哪些交通肇事案,车牌缺失,没有保险,3年未审,驾驶员无证驾驶导致家人你是要找交通事故方面的律师么?还是怎么样?先给你看下一个交通律师的案例吧,你再做决定。人民法院报案例精选笔记之交通事故类(截至20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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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宁二手车过户,怎么办理?

3.理想国际控股集团的理想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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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案,车牌缺失,没有保险,3年未审,驾驶员无证驾驶导致家人

海宁东东二手车-海宁二手车行

你是要找交通事故方面的律师么?还是怎么样?先给你看下一个交通律师的案例吧,你再做决定。

人民法院报案例精选笔记之交通事故类(截至2012-02-26)

目录(共50例)

(一)以未告知拒理赔,损失确定应赔偿

(二)保险合同约定不明,精神损失获得理赔

(三)无证驾车清运垃圾撞人,村委会选人过失承担责任

(四)一次车祸两人伤,强制保险按比例分配

(五)擅自出卖报废车辆引发事故也有责任

(六)保险单上未签名,格式条款不免责

(七)现场变动难定责,法院判决来确认

(八)车主未买交强险出了事故要担责

(九)“二手车”保单事故后批改,保险人同意续保就应赔偿

(十)丢失车牌不申报,发生事故需担责

(十一)无证驾驶出事故,保险公司仍应赔

(十二)试车员驾驶未交付购车人的车辆肇事,汽车公司被判担责赔偿

(十三)公司职员交通事故致残被解雇,法院调增残疾赔偿金

(十四)擅自驾车出事故,车主有错同担责

(十五)乘客摔下车受伤引发保险赔偿争议,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赔付

(十六)保险公司拒理赔,告知不明判给付

(十七)车祸之后签署的一次性赔偿协议合法,当事人不得单方反悔

(十八)车头车尾牌照不同,撞他人一起担责,司机、车主及车头车尾所属保险公司被判赔偿

(十九)厦门终审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农民工按城镇居民标准获赔50万

(二十)车辆超载压垮高架桥,3名司机被判徒刑并付巨额赔偿

(二十一)购二手车未过户上路肇事,法院认定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理赔

(二十二)公路晒麦引发事故,管理部门失职担责

(二十三)特种车也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救护车肇事被判承担赔偿责任

(二十四)交通事故胎儿,精神抚慰获支持

(二十五)出好意同乘一车,出事故司机有责

(二十六)父亲车祸身亡,遗腹子索赔抚养费获得支持

(二十七)交通事故受重伤,继发癫痫获续赔

(二十八)车祸导致孕妇早产,法院认定新生儿亡应获赔偿

(二十九)婚车司机交通肇事,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三十)费用超出交强险,按比分配赔偿额

(三十一)父亲“无证”驾车轧儿子,母亲状告保险公司获赔偿

(三十二)车辆保险变更期间出险,保险公司应负保险责任

(三十三)事故责任说不清,保险公司要赔偿

(三十四)高速公路置砖块,管理不善有责任

(三十五)受伤未愈强行出院,损失扩大自己分担

(三十六)证照不符驾车肇事,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三十七)司机因私酿车祸,车主疏忽也摊责

(三十八)司机乱停车,乘客随开门,剐伤行人后三方摊责任

(三十九)保险公司对未实际撞人之事故不负交强险责任——江苏常州中院改判李华荣等诉保险公司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四十)四名农民工车祸遇难,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四十一)紧急避险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中的适用

(四十二)河南“1·21”交通肇事案民事部分一审宣判,6被告赔偿6者亲属190万

(四十三)扣满12分仍然驾车肇事,保险公司拒赔未获支持

(四十四)亡赔偿金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年限计算无法律关联——上海一中院判决王国珍等诉陈伟等人身损害赔偿案

(四十五)车翻摔残车内客,无偿搭乘也得赔

(四十六)违规设置减速带,发生事故也担责

(四十七)车辆送修期间出事故,因未投保车主需担责

(四十八)驾驶人醉驾致人受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负责赔偿

(四十九)事故导致车辆贬值,肇事方应依法赔偿

(五十)事故虽然处理完毕,漏算项目仍应赔偿

内容由盈科律师网于律师为您提供

(一)以未告知拒理赔,损失确定应赔偿

2006

年8月,叶某为自己的汽车与某保险公司签订财产保险合同,其中约定第三者责任险为10万元。同年9月16日,叶某在送同事小金回家的途中,与三轮车相撞,致使小金亡。事故发生后,叶某拨打110报警,经交警处理,认定其负事故全责。法院判令叶某赔偿受害人小金13万余元。后叶某将相关理赔材料交到某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以其未及时告知为由不予理赔。今年2月,叶某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款8万元。

在庭审中,被告某保险公司辩称,根据双方签订的保险单上载明的内容,叶某应该在出险后48小时内向被告报案,否则被告无法核实事故损失,故被告拒绝理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叶某未在48小时内向被告报案,但其拨打110报警,事故现场在交警支队的控制之下,不存在损失扩大的情形;且该起事故损失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确定,也不存在损失无法确定的情形。据此,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支付原告叶某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款8万元。(2008.7.8)

(二)保险合同约定不明,精神损失获得理赔

2006年4月,原告刘某将自有车辆在被告某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投保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玻璃破碎险及不计免赔特约险等。

2007年1月,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张某当场亡。交通事故经法院判决,原告刘某赔偿者张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13.8万余元。事后,刘某前往被告处理赔时,被告以原告造成的损失含有3000元精神损失,按照保险条例不在被告理赔范围内为由,拒绝理赔。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没有证据证明其与原告签订保险合同时明确约定了精神损失拒绝理赔的条款,因此,被告应当理赔3000元精神损失。5月4日,一审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赔偿原告刘某13.8万余元保险金。

(三)无证驾车清运垃圾撞人,村委会选人过失承担责任

2007年6月的一天清晨,王某持失效的驾驶证驾驶未经检验的拖拉机清运垃圾,行驶至某岔口时,遇到于某无证驾驶无牌照的摩托车拐弯,结果两车相撞,由于于某未带头盔伤势较重,不幸身亡。事后,王某支付了者家属部分款项,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交警部门认定这起交通事故王某负主要责任,于某负次要责任。由于王某是为某村委会清运垃圾的,当年9月,于某家属一纸诉状将王某及该村委会告上法庭,以村委会雇佣王某为由,要求两被告还需共同赔偿各项损失38

万余元。

庭上,王某对者家属的赔偿要求仅仅在部分数额上有意见,而村委会则表示自己不应该作为被告,并且在事发后考虑到者家属的情况,村委会已经主动借款7万元给者家属,要求法院驳回者家属对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据审理该案的法官说,王某接受村委会的委托,用自己的拖拉机为村委会清运垃圾,村委会则定期支付清运费,王某与村委会之间形成承揽关系。因事故是在王某持失效驾驶证驾驶车辆清运垃圾过程中发生,因此村委会存在选任过失,应承担30%赔偿责任。

该法官介绍,承揽一般指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承揽与雇佣往往会产生混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如果双方之间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定期给付劳动报酬,所提供的劳动是接受劳务一方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反之,则应当认定为承揽。

法律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中选任有过错,是指定作人对承揽人的选择具有明显过错。本案中村委会应该事先了解王某是否有驾驶资格,但村委会没有掌握该情况却让王某负责清运垃圾,导致发生事故,因此村委会理应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四)一次车祸两人伤,强制保险按比例分配

2007年12月22日,原告杨春民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沪杭高速公路与被告郑孝锋雇佣的驾驶员陈雨木驾驶的中型厢式货车发生尾随碰撞,造成原告杨春民及其车上乘员徐奎受伤,徐奎经抢救无效亡。2008年2月,原告杨春民与者徐奎的家属分别向海宁法院起诉,均要求保险公司在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内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强制险的赔偿限额是指一次事故的额度,当出现多个受害人的情况时,应按照各自的损失额按比例分配。

据此,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于2008年7月21日判决保险公司对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亡和受伤的当事人,根据两者的损失在交强险范围内按比例赔偿,其中赔偿原告杨春民1.7万余元,赔偿徐奎亲属4万余元。(2008.7.25)

(五)擅自出卖报废车辆引发事故也有责任

2007年3月9日,金川乡农民罗南海以4380元的价格,买下了邻村洪善发的一辆无牌报废的拖拉机。第二天,罗南海的亲戚王济伯驾驶拖拉机至“胎盘石”路段时,让罗学习驾驶,自己在副驾驶位置指导。因操作不当,拖拉机行至不远就从公路左侧坠入河中,王当场亡,罗身体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罗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3月29日,罗与王的家属达成协议,罗赔偿39000元。6月28日,歙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罗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10月9日,王的妻子和两个儿子把出卖拖拉机的洪善发告上法庭,认为洪的出卖行为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之一,请求赔偿各项损失的

30%合人民币40000元。而洪认为,他出卖的只是废品,只能与罗发生买卖关系,根本与原告主张的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因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的原因力间接结合,判定被告承担该起事故的15%责任,赔偿受害人家属损失18479.74元。

宣判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中,被告违反国家报废车辆回收强制性规定,擅自出卖报废车辆,导致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客观上给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险隐患,被告的出售行为与罗、王的共同危险行为间接结合,实际导致了车毁人亡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被告因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间接结合侵权形式是共同侵权的一种,是指由动态行为和静态行为相结合组成的,当然这里的动态与静态只是相对概念,其参照是损害结果发生的过程。具体一点说,侵权行为原因力一部分是主动实施了某行为,该行为是损害结果发生成为可能,是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

本案中罗南海的违法驾驶是主要原因;另一部分原因力是为损害发生提供了条件,这一原因力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范的规定,是损害发生的间接原因,二者结合在一起造成了损害事实。本案被告违反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强制性规定。(2008.6.3)

(六)保险单上未签名,格式条款不免责

2005年9月5日,原告为自己的出租车向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限额5万元。被告向原告收取了相关的保费后,发给原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单,但原告本人未在保险单上签字。2006年1月31日,原告雇佣的司机驾驶出租车将两名行人撞伤后驾车逃离现场,原告得知后即报案并将车送至交警部门,交警部门认定司机负全部责任,原告遂赔偿两受害人各项费用共计4万余元。其后原告向被告提出理赔事宜,被告认定保险车辆肇事逃逸,不属保险责任,不予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保险合同合法有效。投保单上关于赔偿责任的免责条款属格式条款,有关于保险车辆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免予赔偿的内容。但原告并未在该合同上签字,不能证明被告以合理的方式提请原告注意该条款及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故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不能免除。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给付原告贺冬颖保险赔偿金人民币43185.60元。(2008.5.29)

(七)现场变动难定责,法院判决来确认

2006年1月18日,张家港金港镇的卢士华驾驶汽车时,将行人赵某撞伤。由于当晚下雨,卢急于送赵某前往医院抢救,双方未在现场报警。次日,卢士华向该车投保的大地保险公司报了案。该事故因事故现场变动,交警部门无法查证事故的全部事实,未作责任认定。同年9月,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卢士华赔偿损失。法院审理认为,卢士华系机动车一方,在没有证据证实赵某有过错的情况下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遂判决卢士华赔偿赵某经济损失39000余元。卢履行赔偿义务后向大地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保险公司则认为,由于卢自身原因导致责任大小无法确认,要求重新确认责任并按比例赔付。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卢士华在事故发生后因抢救伤员未能报警,导致现场变动,交警部门未作出责任认定,但法院可以在案件审理中依据事实对事故责任予以确认。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已判定卢士华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合法有效,应予认定。

近日,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大地保险公司支付原告卢士华理赔款39000余元。(2008.5.27)

(八)车主未买交强险出了事故要担责

2007年4月25日19时30分许,被告叶长城驾驶顾惠新的无号牌“五羊WY125”二轮摩托车与原告黄建军所骑自行车发生相撞,致原告受伤。常熟市公安局出具责任认定书认为,叶长城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黄建军不负事故责任。经司法鉴定,原告黄建军因交通事故致左三踝骨折,左腓骨骨折,其损伤已构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被告顾惠新向原告支付了人民币10000元。

后原告将肇事人叶长城及“五羊WY125”二轮摩托车车主顾惠新一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被告顾惠新辩称,叶长城未经其同意擅自驾驶摩托车,因此不同意承担车主责任。法院经审理查明,车主顾惠新未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摩托车登记手续,也未按照规定向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具有保险过错。

2008年5月27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车主顾惠新承担本应由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范围内承担的赔偿责任,超过部分由被告叶长城承担赔偿责任。(2008.5.27)

(九)“二手车”保单事故后批改,保险人同意续保就应赔偿

2007年7月23日,案外人韩良君(原车主)为苏FEW451号桑塔纳轿车向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同时,其为该车向上述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自用汽车保险(商业险)一份,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不计免特约险。保险期限均自2007年8月5日零时起至2008年8月4日24时止。家庭自用汽车保险单明示告知中注明:“4.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等,应书面通知本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六条、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六条均规定: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007年10月9日,韩良君将该被保险车辆转让过户给本案原告黄前。次日,黄前驾驶该车与赵荣香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乘车人王小红经抢救无效亡。同月24日,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黄前、赵荣香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王小红无责任。今年2月26日,有关部门作出伤残评定,确认赵荣香骨盆损伤属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当日,黄前向被告保险公司申请办理保险单批改手续,保险公司于同日办理了交强险批单,同意自2007

年10月11日被保险人由韩良君变更为黄前。同日,黄前向被告保险公司申请办理家庭自用汽车保险(商业险)保险单批改手续,保险公司同意变更,其他条件不变。随后,黄前要求被告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为由拒绝赔偿,引起纠纷。

法官说法商业保险不应比照交强险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二手车”未及时批改商业保险单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否承担商业保险责任问题。近年来,交强险实施过程中,交强险的效力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已得到统一,即机动车投保交强险后,无论车辆发生几手转让,即便保险公司没有批改保单,并不影响交强险的效力,保险公司任何情况下都要依据保险合同对事故中的第三者承担责任。那么,商业保险合同能否比照交强险呢?

主审法官认为,商业保险不应比照交强险。他说,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排他性;而债权是一种相对权,有着特定的相对方。通常情况下,合同一旦形成,当事人之间就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合同的当事人也是特定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也是相对特定的。商业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为投保车主,一方为保险公司,合同也只在这特定的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效。车主发生变化后,保险合同经保险公司批改,新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形成新的合同关系,保险公司依照新合同承担责任。如果保险合同未经保险公司批改,由于原保险合同只对原车主有效,原合同对新车主并不自然产生法律效力。交强险打破了原有的合同相对性原则,只能视为法律规定的特例,不应以特殊性来推导一般性。法律未作特别规定时,仍应坚持合同的相对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那么,本案事故发生前并未依法变更合同,法院为何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呢?这实质上涉及民法上追认的法律效力问题。本案中,保险事故发生后,原告黄前当即向被告保险公司报案,被告收到报案并委托他人代为查勘,已知晓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在此情况下,被告仍然为原告办理了保险单批改手续,且在保险批单上注明其他条件不变,应视为其已经对加大的风险进行了评估认可,同意继续承保,因而保险合同利益已随保险车辆的转让转移至原告,被告应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黄前交强险理赔款60000元,商业险(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不计免特约险)理赔款105129.86元。(2008.5.27)

(十)丢失车牌不申报,发生事故需担责

2007年11月9日,一辆车牌号为冀G40109的黑色小轿车与原告郭泽驾驶的摩托车在张家口市桥西区西坝岗路新华街入口发生碰撞,致原告受伤,肇事后小轿车逃逸。交警支队认定小轿车方应付事故全部责任。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查明,冀G40109车牌号实为红色金燕CZ212

消防指挥车所有,车辆所有人为河北燕兴机械有限公司,但该车已在库房中停驶数年,所有人称该车号牌不知何时丢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车号牌是证明车辆身份的标志之一,按有关交通法规,车号牌必须与公安部门登记的机动车配置。被告河北燕兴机械有限公司作为车号牌所有人负有对车号牌的管理义务,丢失后亦应及时申报。因其管理不善,致车号牌为肇事车辆所用并上路行驶,肇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故赔偿责任应先由车辆号牌所有人承担。

日前,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车号牌的所有权人赔偿原告郭泽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9万余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海宁二手车过户,怎么办理?

二手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材料:

卖方:车主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发票(如果之前过过户就是过户票)。卖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买方:身份证,外地人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

车辆原始购置发票原件或持上次过户发票。(2012年前需要,2012后绝大部分城市不需要了。)

车辆行驶证原件。

车辆登记证书(大绿本)。

外迁需要购置税小本(01年以前是小红本01年以后小绿本)。(2012年前需要,2012后绝大部分城市不需要了。除非自治区,就不一定。)

双方: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

带齐以上所有手续,到二手车过户大厅办理。

理想国际控股集团的理想事业

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是集团近年来重点打造的未来领军产业,主要有体育文化、影视文化、文创产业园等。

集团自成立以来就积极参与体育赛事,积极投身于体育文化事业。陈立强董事长身兼亚洲职业篮球总会副主席、“斯坦科维奇洲际篮球赛”组委会副主席、浙江省篮球协会副主席等社会职务。近年来,理想集团已连续八年成功组织实施了八届斯坦科维奇洲际篮球赛,多次组织参与“理想杯”乒超联赛等各类乒乓球赛事并积极参与省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等各类大型公益赛事。

“斯坦科维奇洲际篮球赛”是由国际篮球联合会(FIBA)主席程万琦博士发起,为纪念前任国际篮球秘书长斯坦科维奇先生为国际篮球运动以及中国篮球事业的长期贡献而命名为“斯坦科维奇洲际篮球赛”,每年举办一届,是理想体育引进的国内最高级别职业篮球赛。自2005年首届“斯坦科维奇洲际篮球赛”在北京举行,至今已在南京、广州、澳门、杭州、昆山、柳州、海宁等地连续成功举办8届,共吸引约15亿人次观看,每届均吸引了近150家媒体的关注。

发展高端体育赛事的同时,理想坚持体育文化产业与群众性体育活动相结合,2010年与奥运冠军李菊合作投建了13万平方米的国家级综合性体育文化中心——李菊体育中心。该中心由体育馆、综合楼和配套商业裙房共同构成,其中体育馆及配套商业裙房,采用国际比赛标准建设,建成后将成为国家队的南方集训基地,同时配套建设其他一系列运动项目设施,将共同被打造成临平首个大型运动休闲综合体,包含可举办国家级乒乓球单项比赛的比赛馆,及乒乓球训练馆、羽毛球馆、恒温游泳馆、桌球馆、专业健身中心、大型美食餐饮娱乐等。这里将成为临平举办大型比赛、集训及聚会的最佳场所之一。

影视文化是理想集团近两年投资开拓的新业务,通过与香港英皇集团等行业领先企业的广泛合作和强强联合,从事**、电视剧的投资和制作、小剧场戏剧的投资和制作。目前公司已与浙江永乐影视合作,投资了以余杭临平为主要外景点的**《楼》,与新亚洲集团、英皇集团合作的《裸爱时代》、《无声恋曲》等电视剧正紧张拍摄制作中。在话剧领域,理想文化已经具备了独立生产和运作能力,并成功巡回演出《职场急诊室》和《中央公园西路》等多媒体话剧。

文创产业园是集团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紧跟时代步伐的智慧创举,与浙报集团共同组建浙报理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运作,践行“轻资化,连锁化”的运作模式。2006年至今已在省内及福建等地多处落地开花,在建“下沙影视创意产业园”等,并成功运作“浙报理想文创园”、“长城F317”、“理想·丝联166创意园”等多个园区,成为集聚文化创意产业的“领头羊”、“服务器”和“孵化器”。其中2007年开园的 “理想·丝联166创意产业园区”,在2009年被列为“杭州十大品质生活新元素”。 2011年,浙报理想文创园被省委宣传部认定为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122”工程首批20个重点文化产业园区之一。

2012年7月,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理想文化产业集团组建成立。理想文化产业板块的发展的总体目标:在未来5年内,具备选定领域的文化产品生产、销售能力,具备自主投、融资能力,具备文化特色资产积累和资本实现的能力,具备与集团金融地产板块协同发展的能力,成为浙江省最有影响力的民营综合性文化产业先锋。

金融投资

金融投资是集团总结国内外成功企业经验得出的新产业发展模式,是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结合的商业模式,是集团的朝阳产业。2008年10月,在金融危机的宏观背景下,理想集团作为主发起人,发起成立了杭州市首家小额贷款公司“杭州市余杭区理想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这也是集团涉足准金融行业的有益尝试,并为余杭金融创新示范区的创建做出了积极贡献,也为我区“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开辟了新渠道。

近年来,随着集团综合实力的增强和多元化战略的成功转型升级,鉴于对金融领域的长期看好,以及集团资产配置的需要,集团已逐步参与投资PE和VC基金,同时也积极参与银行、保险、证券等泛金融行业的股权投资。

杭州市余杭区理想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亿元。作为杭州市首个小额贷款试点机构,公司坚持立足余杭经济,提升金融服务,信贷资金重点投向微小企业和“三农”经济,作为区域性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补充,有效配置金融资源,规范、引导民间融资。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凭借机制灵活、操作简便、服务高效等优势,为中小企业和三农经济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各项业务实现稳健快速增长。经过4年运营,理想小额公司在经营规模、经济效益、抗风险能力、社会效益等方面在杭州、浙江乃至全国均名列前茅。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连续三年荣获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最高奖——小额贷款公司优秀标兵(A+),成为杭州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小额贷款公司。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被中国人民银行评为“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竞争力100强”。

房产开发

房地产业是集团日臻成熟的品质产业,拥有国家一级房产开发资质。理想四维地产集团始创于1998年5月。自成立以来,心怀“诚信为本,求知创新”的理念,深耕余杭十余年,坚定不移地走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道路,凭借准确的市场定位、前瞻的规划设计以及优质的物业服务在业内树立了良好形象,并形成了较强的竞争能力、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自有品牌。

理想四维地产集团先后开发了碧天家园、碧景园、理想家园、康城国际、康城一品、理想国际大厦等一流精品楼盘,累计开发建筑面积逾200万平方米,目前在建和待建项目近200万平方米。

近年来,开发产品已逐步由商品住宅、商业地产向城市综合体转型,楼宇经济现已成为理想地产发展新亮点。理想国际大厦是为临平第一个CBD地标性写字楼,余杭区第一个税收“亿元楼”,2011年税收突破2亿元大关,连续两年荣获 “余杭区服务业发展突出贡献奖”。

代表产品

碧天家园,里程碑式的经典之作。2000年7月开发建设,2002年交付,项目位于临平城市中心东湖路高尚居住区,是一个旧城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项目虽不大,但是对于临平的房地产发展历史、对于理想集团房地产业务的发展而言,却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创造了很多临平房地产的第一,第一个采用智能化安保措施的小区(随着智能化设施的不断改进,至今仍是临平唯一政府授牌的智能化小区),第一个配备电厂预热集中供热、管道纯净水入户的小区,第一个聘请专业化物业公司管理的封闭式小区(聘请了具有一级资质的上海陆家嘴物业管理公司,当时为国内规模最大的物业公司)等等, 成就了碧天家园成为全国旧城改造示范项目的地位,至今一直是临平二手房市场最受青睐的房子,该小区于2006年被评为杭州市优秀小区。

碧景园,老杭州的韵,新杭州的情。2003年11月开发建设,位于余杭镇入口处,建筑面积约11万㎡,建筑类型以多层公寓为主。碧景园以其宽松的园区布局、经典的建筑造型和舒适的居住空间,全情演绎了新都市主义生活理念。天然河道与贯穿南北的林荫大道组合而成,采用欧洲古典主义造园手法, 围合式庭院设计,获得过2004年度全国经典设计奖、2005年杭州十大最具性价比楼盘、浙江省人居经典奖、2007年获杭州市最佳人居奖等多项殊荣。

康城国际,85万方,理想生活城。2006年6月开发建造,是理想地产的十年里程碑式代表作,地处临平新城,总建筑面积近85万方,分布于世纪大道两侧,紧邻地铁一号线临平总站。园区依托周边的水景公园和李菊体育中心,以现代都市优雅精致的生活园境为蓝本,全力打造国际人居经典社区。项目运用了大量的高科技建材,并且有着富奢的生活配套,包括诸如教育、体育、交通、市政、医院等,就品质而言,康城国际是临平罕有的地铁大盘。楼盘获得社会、市场以及客户的多方认可,并获得了 “006年度杭州十大最值得期待楼盘”和 “中国国际花园社区”等荣誉。

皇马公寓,让城市有了理想。理想集团与宏达集团与强强联袂开发项目,位于嘉兴CBD区域的后花园,嘉兴市区洪殷路与常秀街交叉口西南侧,紧临嘉兴高级中学,2006年11月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近16万平方米,由19幢多层、小高层、高层建筑组成,2010年6月竣工交付。

理想国际大厦,地铁核心·商务港·企业总部。理想集团第一次建设高端的5A级写字楼。项目位于临平时代广场,地处临平新城CBD核心,紧邻杭州地铁1号线临平总站,总建筑面积约5.6万㎡,2007年4月动工兴建,2010年3月竣工交付。荣获2009年度杭州市西湖杯优质工程、2010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和2010年度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等殊荣。现大厦已吸引众多重量级实力企业入驻,成为泛金融行业的集聚高地,成为余杭区第一个亿元楼,属临平地标性建筑。

理想家园,新古典·双庭院·水岸尊邸。2007年9月开工建设,位于临平成熟的高尚住宅区——邱山大街东端,总建筑面积约12万㎡,于2011年3月竣工交付。以多层、小高层、高层住宅组成。优美的自然环境、深厚的人文底蕴,现代又不失典雅的建造风格、精心的环境设计,以及便捷的交通条件和完善的生活配套,成就了临平城市理想生活的崭新标杆。

理想·康城一品,中央豪宅,唯此一品。2010年12月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6万㎡,集团在建项目。傲居临平新城核心,比邻杭州地铁1号线临平总站,近享约30000㎡运动休闲综合体——Happy Mall,坐拥约90000㎡水景公园。宽达150米超视野楼距,全石材干挂立面,3.15—3.45米超凡层高,刷新都会生活巅峰标准!130—380平米尊适府邸,为巅峰人生全情实力构筑!

众安·理想湾,家,是理想湾。理想集团与众安集团联袂开发的在建项目,2011年9月开工,位于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距杭州地铁一号线延伸新洲路站约800米,总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项目西南方为唐代诗人颐况隐居之地——茅山,层峦迭嶂历历在目,风景绝佳;地块内天然水系贯穿,名木古树荫翳,自然生态资源得天独厚。规划建设有精品高层及优雅低密度住宅——简洁典雅建筑风格糅合了英式风格,与自然原生态相得益彰。

市场流通

2000年理想集团开始进入流通市场开发业务,含理想车城、海宁中国家纺城、杭州粮油物流中心市场等。

杭州理想车城,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迎宾路588号,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含汽车展示销售区,汽摩配件销售区,汽车美容、装潢、维修区,仓储中转区,旧车展示、交易、过户服务区,商务中心,办证中心,车辆检测中心,服务中心,国税,银行,保险,餐饮服务等,是一座功能完善、以余杭为轴心、辐射海宁等浙北周边地区的汽车交易平台。

因专业完备的市场管理、文明规范的诚信经营,2003年2月被授予“浙江省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是浙江省机动车销售行业首家三星级市场,并延续至今。理想车城近年来主要荣誉有:“中国汽车流通行业规范市场”、“中国汽车流通行业诚信示范市场”、“ 2011-2012年度全国二手车交易市场AAAA诚信单位”、“纳税先进单位”、“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杭州市“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点、“平安示范商场(市场)”等。

海宁中国家纺城是在原浙江省区域性重点市场“浙江许村被面装饰布市场”的基础上为提升市场档次、品位和竞争力而投资兴建的全国大型家纺装饰布、沙发布一级批发市场。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分东交易区、西交易区、原料中心区、布艺一条街及联托运区等五大交易区。市场现有商户1376户,2010年成交额约65亿元,2011年年成交额约80亿元。市场经营定位为:装饰布、窗帘、沙发布、布艺沙发、纺织原料、家纺成品和布艺配件等。

市场属“浙江省重点市场”、“浙江省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和浙江省“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市场;是浙江省28家重点市场之一,是装饰布、沙发布、床上用品产销出口基地,国家级家纺产品交易中心、展示中心、信息中心。

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良渚镇勾庄,由理想集团与杭州市粮食局共同投资开发,市场建有330间粮油现货交易营业用房及8000平方米的仓储设施和独立的电子商务交易大厅等;同时还附建有铁路、码头、公路设施等配套,是浙江省目前面积最大、功能设施最全的粮食专业市场,同时也是浙江省内唯一国家粮食局重点联系的粮食市场。历年来,市场先后荣获国家粮食局重点市场、浙江省“三星级”市场(目前正争创建“四星级”市场)、浙江省信息化管理先进企业、杭州市文明单位、杭州市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市场、杭州市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和杭州市卫生先进单位等称号。

武汉市批发市场有哪些武汉批发市场大全武汉各类批发市场都有哪些

武汉市境内的批发市场非常多,这也是武汉市独特地理位置的体现,武汉自古被誉为九省通衢便是因为绝佳的地理位置和发达的水路交通要塞,这里汇聚了各种商人,批发市场也成为南来北往商贾和游客最喜欢的地方,下面给大家整理分享武汉市最全的批发市场大全。

武汉市批发市场合集大全:

1.汉正街小商品中心市场地址:武汉市_口区济南路

2.汉正街大夹服装批发市场地址:武汉市_口区大夹街219号

3.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品牌服装城地址: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大道南200米附近

4.江汉大楼流通巷精品服装批发城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汉正街与沿河大道交叉口西北50米

5.金正茂汉派服装总部地址:武汉市_口区汉正街777号

6.全新街服装城地址:武汉市_口区大夹街117号

7.汉正街第一大道内衣专业批发市场地址:武汉市_口区汉正街第一大道金座

8.武汉全国服装贸易中心(发展大道)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汉口唐家墩新华下路410号

9.四台服装产业园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台创业园77号

10.武泰闸综合大市场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白沙洲大道高架与白沙洲大道高架出口交汇

11.汉口北小商品城地址: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大道88号

12.花桥商品城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江大路42号

13.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广州箱包城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大道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

14.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时尚内衣城地址: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大道111号广州箱包城对面一号公馆A座

15.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海宁皮革城地址:武汉市黄陂区美食街附近

16.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酒店用品城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刘店村汉口北大道111号

17.汉口北灯饰批发城地址: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大道

18.汉口北汽配用品城地址: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大道99号

19.汉口北五金机电城地址:武汉市黄陂区新汉正街内

20.武汉海宁皮革城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与四新大道交汇处

21.武汉古玩城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石路9号德润大厦1-4层

22.武汉婚纱器材城地址:武汉市江岸区

23.武汉国际石材城地址:武汉市江夏区何家湖北街与武咸路交叉口

24.人民(武汉)国际汽车城地址:武汉市蔡甸区北环路与福天路交叉口西50米

25.武汉南湖花木城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南路特1号

26.武汉国际机床城地址:武汉市江夏区何家湖北街北50米

27.广东汽车用品(武汉)商贸城地址:武汉市_口区长丰大道94号

28.武汉收藏品市场古玩城地址:武汉市_口区崇仁路110号银洲商城

29.湖北出版文化城图书批发市场地址:武汉市洪山区

30.图书批发市场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洪山街道雄楚大道268号

31.武汉花卉市场(雄楚大道店)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420附1号

32.北洋桥粮油综合市场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北洋桥路与杨春湖路交叉口西100米

33.武昌区武泰闸综合大市场花鸟市场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白沙洲街办事处

34.武汉大发二手家具市场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恒安路5号附近

35.湖北省金属材料交易市场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972号

36.丹水池661茶叶批发市场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丹水池街办事处解放大道2020号中储茶市

37.武汉万商白马服装交易中心市场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沿河大道68号(近集家嘴路口

38.武汉花鸟市场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球场路52号

39.武汉市电子电器交易市场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前进四路80号

40.大夹街服装批发市场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汉正街大夹街

471.汉正街大夫服装批发市场地址:武汉市_口区大夹街与横堤上街交叉口东100米

42.华森综合市场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2739号

43.武汉多福家电市场地址:武汉市_口区沿河大道165号多福家电(近多福路)

44.黄埔蔬菜批发市场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362号

45.新荣生鲜水产综合批发市场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新荣村特1号

46.汉正街精品汉派靓仔装批发市场地址:武汉市_口区汉正街第一大道金

47.腾海天茶叶批发市场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519号(红旗家居斜对面

48.毛坦花木市场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张家湾街烽胜路(乐享超市毛坦店南100米)

49.武汉收藏品市场古玩城地址:武汉市_口区崇仁路110号银洲商城

50.华南海鲜批发市场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汉口发展大道207号

51.武汉白沙洲五金机电建材建筑机械大市场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道161号

52.武汉市机床设备市场地址:武汉市江夏区何家湖107国道旁

53.武汉市纸张油墨市场(长港路)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姑嫂树路F栋南8号

54.隆昌宏名酒副食批发市场地址:武汉市_口区沿河大道226号

55.营北茶叶批发市场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361号

56.黄花院苗木交易市场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兴安路与马法路交叉口西南50米

57.秦园鲜花综合市场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秦园中路177号

58.江夏建材大市场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26号24号

59.单洞鲜花市场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京汉大道757号

60.海正五金机电市场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民主街80号

61.江宏二手家电市场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长虹桥20号附近

62.流通巷服装市场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汉正街与沿河大道交叉口西北50米

63百花市场地址:武汉市汉南区汉南大道与百花街交叉口西南50米

64.汉正街小商品中心市场地址:武汉市_口区利济南路

65.金诚建材大市场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高桥产业园台南二道

66.堤角花鸟市场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堤角花鸟宠物市场

67.大东门机电市场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15号

68.烽火五金水暖市场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三环内白沙洲大道

69.鹦鹉家居建材市场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与夹河路交汇处

70.铁机村花卉市场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团结大道

71.利济电子通讯市场地址:武汉市_口区利济北路70号

72.横店小商品市场地址:武汉市黄陂区两岗街与中兴路交叉口北50米

73.工贸沿河家电市场地址:武汉市_口区沿河大道166号

74.银河大兴路鞋类市场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民族街办事处大兴路61号

75.铁机防水防火市场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二环线与二环线出口交叉口西南100米

76.青山五金机电市场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769号现代花园(近友谊大道)

77.汉西建材市场地址:武汉市_口区升华陶瓷

78.汉西铁路建材市场地址:武汉市_口区汉西一路

79.全鑫街时尚服装市场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532-534号

80.武昌小东门市政建材市场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一路60号

81.中环商贸城市场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特1号

82.三绿五金机电市场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工业四路特1号

83.四季美花木市场地址: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大道68号

84.广星电子市场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民主一街165-1号-167

85.金桥·茶叶市场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81号

86.汉西板材大市场地址:武汉市_口区宗关街道汉西三路汉西站西北250米

87.常码头汽配用品市场地址:武汉市_口区常码头785号

88.汉正街厨具市场地址:武汉市_口区沿河大道189号附近

89.鹦鹉洲花鸟市场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263号

90.南京路照相器材市场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南京路3-5号

91.溢龙汽车用品市场地址:武汉市_口区长丰大道94号

92.澳华女装市场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满春街街道中山大道548附11号

93.仁和家具建材装饰市场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与欢乐大道入口交叉口西北150米

94.汉正街利商日用化妆品市场地址:武汉市_口区汉正街572

95.青山电脑手机市场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工业三路附1号

96.冀鸿电子市场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前进四路119号

97.古田保健食品批发市场地址:武汉市_口区长嘉路9号

98.江夏区二手车交易市场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西50米

99.汉口新市场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704号

100.吴家山舵落口大市场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吴家山

101.金诚国际石材城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东西湖大道与高桥五路交叉口

102.汉口北花木市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大道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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